本港對於學校校舍、課室等設計都有嚴格準則,教育局、屋宇署、消防署、地政總署等部門都會分工把關,目的是以消防及人命安全為最大考量。但在硬件以外,不同類別的課室(例如:音樂室、感統室等)店長並未能從公開資料中找到指引,各讀者如有消息,請勿吝嗇賜教!
店長從網上找到內地2019年批准《特殊教育學校建築設計標準》的行業標準,編號為JGJ76-2019,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。當中第4.1.3條為強制性條文,必須嚴格執行。原行業標準《特殊教育學校建築設計規範》(JGJ76-2003)已同時廢止。
職業治療室設計時應有甚麼考慮?
就著店長比較關心的職業治療/感統訓練室的設計指引,節錄如下:
5.5.1
康復訓練與檢測用房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
康復訓練用房宜設置成可多功能使用的空間,不應緊鄰普通教室;
康復訓練用房應避免其活動所產生的噪聲、振動、氣味等對其他教學、生活空間的直接影響;
體育康復訓練室、感覺統合訓練室、多感官訓練室宜成組佈置,並宜設在首層;
內牆、樓地面、設備器具及家具表面、棱角及突出部位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;
培智學校(特殊學校)體育康復訓練室應設衛生間。
5.5.2
體育康復訓練室宜有獨立出入口,宜採用明快、較鮮豔的色彩,1.20m以下牆面應採用柔性牆裙。
5.5.3
感覺統合訓練室長寬比不宜大於2:1,主要活動空間內不應有牆垛或柱子,1.20m以下宜採用軟包構造牆裙,樓地面應鋪設彈性地板。
5.5.4
定向行走訓練室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
室內訓練空間應設含前進、轉彎、警示、停止等行走標識及提示設施的盲道,其總長度不得小於9.00m;
應留有安置儲藏櫃的空間和休息座椅的區域;
對殘障程度高的學生應留出一對一教學空間。
除此以外,這份行業標準也另外對言語治療室、聽力訓練、心理輔導室等都有基本指引。不知道以上的指引內容,能不能為業內同工們帶出一些方向及新想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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